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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郑市总工会2022年送清凉活动公开竞价公告

新郑市总工会2022年送清凉活动公开竞价公告 新郑市总工会现对本单位2022年“送清凉”活动物资采购进行公开竞价,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。一、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:新郑市总工会地 址:新郑市洧水路东段475号联系方式:王 莹 69909123二、采购物品明细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夏凉被 2米*2.3米/条约6100条矿泉水550ml*24瓶/箱约6100箱三、竞价人的资格要求合格竞价人的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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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务经审

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会员交纳会费问题的答复

2018-07-09 16:51:56   浏览次数:10780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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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会员交纳会费问题的答复
工财字(1996)58号
 
北京市总工会组织部、财务部:
京工组(1996)4号关于会员交纳会费问题的来文收悉,现答复如下:
一、企业工会会员交纳会费的标准,目前仍按照全国总工会工发(1978)101号通知规定执行。即:会员每月按本人工资收入的0.5%计算交纳会费,工资尾数不足10元部分以及各种奖金、津贴、稿费收入等,均不计算交纳会费。至于企业工会会员的工资收入和奖金津贴收入如何区分问题,可按各企业的支付办法掌握处理:凡是企业作为工资发给的,应计算交纳会费,凡是作为津贴奖金发给的,不计算交纳会费。
二、机关提前离岗退休的会员和企业下岗待岗的会员,是否应交纳会费的问题,因这一情况比较复杂,尚待进一步了解研究,目前可暂按以下精神掌握处理:上述人员如已不属于本单位职工,所得收入已不列入本单位的工资总额组成范围,可以保留会籍,免交会费。如仍属于本单位职工,所得收入仍是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,则仍应按照本人实际收入计算交纳会费。
 
 
全国总工会 财务部
全国总工会 组织部
1996年5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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